泰国航空 昨天
尊敬的泰航乘客,
鉴于COVID-19新冠病毒疫情蔓延,泰国国际航空(泰航)被迫于2020年3月25日-5月31日暂停航班运营。泰航将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机票提供特殊票务安排:
适用机票范围(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全球范围内2020年3月25日之前出具的泰航机票(机票号码217开头)
行程日期在2020年3月25日-5月31日(包括泰航TG三位数航班和TG四位数由泰国微笑航空运营的航班)
具体选择如下:
1. 改期/延期:
相关航段可免费改期或延期,路线保持不变,机票须在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使用完毕。如果因舱位代码不同而产生差价,乘客须补足差价。
机票差价根据原票价规则计算。
如产生票价差额、税费差额需要补足的,由乘客承担费用。
泰航工作人员及相关机票代理商须在预定记录中标注“Flight Suspension - due to COVID-19 Outbreak”。
2. 更改路线/换开机票:
允许在有效期内免费更改路线/换开机票,机票须在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使用完毕,换开后的航班必须是航班号为TG三位数和TG四位数的由泰航和泰国微笑航空运营的航班,或是和泰航有SPA协议或代码共享协议的航空公司航班,且须在同一张机票上。
须根据原票价规则计算机票差价。
如产生票价差额、税费差额需要补足的,由乘客承担费用。
泰航工作人员及相关机票代理商须在预定记录和机票运价构成中标注“Flight Suspension - due to COVID-19 Outbreak”。
3. 兑换旅行券(EMD):
完全未使用的机票,可以免费兑换和机票价值等值的旅行券(EMD),旅行券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旅行券(EMD)可以兑换TG三位数和TG四位数的由泰航和泰国微笑航空运营的航班机票。
在EMD有效期内,泰航办事处可以将EMD换开成新的机票。
如果新的机票产生票价/税费/附加费等差额,换开时由乘客补足。
旅行券可以转让给他人使用,但在换开机票时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
4. 部分退票:
部分行程已经使用的机票,泰航将根据非自愿退票流程,计算剩余价值,退还给乘客,免收退票手续费。
系统支持:
泰国境内出具的泰航机票
*延期/兑换旅行券(EMD)/部分退票:乘客可以在泰航官网thaiairways.com以下链接在线填写申请:
https://www.thaiairways.com/en_TH/contact_us/thai_special_assistance_form.page
- 系统将自动提供延期服务
- 系统将自动出具旅行券(EMD)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乘客,团队机票/已经换开过的机票除外。
- 收到部分退票申请后,系统将发送邮件至原机票始发地泰航办事处进行退票流程。
泰国以外出具的泰航机票
*机票延期:乘客可以在泰航官网thaiairways.com以下链接在线填写申请:
https://www.thaiairways.com/zh_CN/contact_us/thai_special_assistance_form.page
- 系统将自动提供延期服务。
5. 完全未使用的机票退票
完全未使用的机票,如果乘客要求退票,泰航将免收退票手续费。请通过原购票渠道办理退票。
如需协助,请联系为您出票的机票代理商或联系泰航曼谷服务中心热线电话:(662)3561111,也可联系泰航大陆地区办事处票务部门(根据机票始发地就近原则):